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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5 浏览次数:1044 作者:张杰 编辑:张杰审核:


各基层教学组织:

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预订工作,请各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附件1)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教材选用、审核工作,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附件5:境外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6:教材选用特殊情况汇总表》《附件7:选用 2011年以前出版教材的论证说明和教材建设方案》等相关材料送交学院教学办A309

二、原则

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建立教材选用审核机制。所选教材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优先选用各级规划教材和近三年出版教材。凡是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目录见附件2,对应课程名单见附件3)

三、流程

1.教材选用由任课教师提出建议,课程组讨论、研究、确定,经基层教学组织审核、汇总、线上提交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召开审核会议,通读备选教材(含自编讲义),提出审读意见。将集体讨论的选用结果经学院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5)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批并备案。

2.对课程选用的境外教材,要坚持按需选用,凡选必审,为我所用,严格把关的原则。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引进教材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课程负责人填写境外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5),基层教学负责人、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学院组织专家组(不少于3人,其中1人为院外专家)对教师推荐的境外教材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组意见研究决定是否同意申报选用;对研究后同意申报选用的,填写学院意见并向教务处申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采购。未经上述程序申报并获审批的境外原版教材,一律不得擅自征订、发放和使用。(境外教材是指用于教学的境外原版图书,经授权在境内影印或翻译出版的图书,综合境外教学资料形成的讲义,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3.原则上理论课程(必修课)必须要有教材,理论课程(选修课)、实践课程必须要有教材或讲义,不得使用PPT、不成体系的自编资料等代替教材或讲义进行教学。对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应选用统一的教材;对不同专业的相同课程,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教材,原则上也应选用统一的教材。若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由基层教学组织审核填写说明(附件6),学院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教材科。

4. 使用教材出版年为2011年(含)前的教材基层教学组织需组织审核该教材计划,论证其教学匹配度和适用性;若基层教学组织论证当年仍需使用的,应由基层教学组织统一填写论证表(附件7)提交论证情况说明和教材建设方案,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教师选用的教材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组意见研究决定是否同意申报选用;对研究后同意申报选用的,填写学院意见并向教务处申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采购。

5. 研究生或博士生教材选用与预订工作同本科生教材选用与预订工作同步进行,但须经研究生院审批后汇总至教材科。

四、注意事项

根据上级机关数据统计要求,教材类型中自编讲义等情况请务必在备注栏里填写教材或讲义名称。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认真组织,确保数据准确无遗漏。

航天学院

2020115


航天学院教材选用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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