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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学院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1 浏览次数:967 作者: 编辑:审核: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5〕84号】精神,以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乌班培养工作管理办法(2019级)文件精神,学院对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进行2020-2021学年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继续保持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现将考核合格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84895763       联系人:唐翠娥     

附件:航天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

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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