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工信人〔2011〕313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2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条件申报资助经费必须与留学回国人员的科技活动密切相关,具体资助项目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国家一次性资助经费为10-20万元;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国家一次性资助经费为5-10万元;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领域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国家一次性资助经费为2-5万元。
(二)人员条件申报择优资助经费的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近五年内回国工作;2.取得博士以上学位或获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目前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4.申报项目属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项目数量我校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各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个,如确无合适项目可不申报。
二、申报时间及办法
请各单位按照《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办
。申请表中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确需填写的涉密内容可以作为特殊附件,按学校有关保密制度执行。
联系电话:84892739E-mail:szb@nuaa.edu.cn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航天学院
邮政编码: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