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申请人可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10日进行网上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相关材料浏览及下载关于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计划及申请办法,请注意查看《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直接按CTRL键并点击打开,下同),或查询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二)网上申请和报送要求
1.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工业和信息化部”。
2.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为不影响评审成绩,对研究项目等涉密信息,申请人可报送一套纸质补充材料供专家评审时参考。补充材料统一放在主材料上面,并在首页上方注明“补充材料”字样。对涉及型号名称、项目编号等证明材料,请在复印件中将其隐去。
3.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请申请人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4.基层单位审核材料。请各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出来提交给所在单位),并进行保密审查,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宣传报道保密审查审批表》,经学院审查后报人事处。
5.2012年3月12日前,各相关单位将申请人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一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师资办(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用曲针别好,无需装订)。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电话:84892739E-mail:szb@nuaa.edu.cn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航天学院
邮政编码: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