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科技部通知出国人员基本科研业务费可以申请调整的通知,现转发如下:
关于出国人员可申请调整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类民口)项目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鉴于201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已严格要求使用公务卡报销,考虑到出国人员无法使用公务卡开支经费,经研究决定,允许项目负责人调整(理工类民口)项目的年度经费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1. 项目负责人当年出国时间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调整年度经费预算。
2. 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将当年的部分经费预算延缓至下一年度执行,也可以申请将下一年度的部分经费预算提前至本年度执行。(特别说明:两年期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预算通常为首年拨付60%,次年拨付40%。)
3. 项目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出国时间所占比例。
4. 项目负责人的出国时间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档案为准,经费预算调整申请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审核。
5.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预算调整于2014年试行,请于4月14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交至科技部626室。今后,出国人员主持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将在每年初立项时统一进行。
联系人:孙运涛 电话:8489275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部
2014-4-3
附件: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航天学院
邮政编码: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