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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学院新增两项校内负责竞赛项目通过学校等级认定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181 作者:文/管永星     编辑:审核:

在近日发布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公布2014年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结果的通知(校教字〔2014〕65号)》中,经由航天学院申报的两项竞赛项目顺利通过学校等级认定。至此,由航天学院作为校内负责单位并获得学校竞赛等级认定的比赛项目达到3项(具体项目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工作组织管理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活动级别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和附件2),我校每年面向学生广泛参与的创新创业类竞赛、学科知识类竞赛、文化素质类竞赛、体育竞技类竞赛等四大类竞赛项目,根据竞赛的主办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高校参与情况等因素,将竞赛由高到低评定为Ⅰ、Ⅱ、Ⅲ三个级别,评定结果可以用来对获奖学生进行相应的学分认定,对指导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据了解,学校在认定过程中,对能体现学校的学术科研优势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竞赛可酌情提高认定等次或级别,并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优先支持。同时,学校还鼓励学院以及教师个人能够积极引进具有学院或学科特色的科技竞赛,并通过企业冠名资助、学校学院支持和配套等形式,对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或承办高水平级赛事的组织和个人给予最大的政策倾斜和资金保证。

此外,竞赛工作组织管理办法还明确了面向老师和学生的详细激励措施如下:

教师激励方面

一、教师在竞赛活动中指导学生的工作量,由教务处在教学工作量年终核算时给予适当补贴。

二、学校设立指导教师奖,向在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一次竞赛获多个级别奖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三、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参赛作出的贡献,可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和工作考核的依据。

学生激励方面:

一、参加各类竞赛及相关培训活动,在各级竞赛获得奖励的,经学校审核可认定学分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二、竞赛获奖学生按照赛事级别、获奖等级、获奖顺序可获得相应的单项奖励和学分认定。一次竞赛获多个级别奖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三、竞赛获奖可作为学生评优评奖的依据,获得I级竞赛奖励的,可作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我院作为校内负责单位申报并获得认定的竞赛项目情况

序号

校内负

责单位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竞赛

类别

竞赛级别

竞赛级别
起始日期

备注

1

航天学院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

创新

创业

Ⅰ级乙等

201311

2014

认定

2

航天学院

ABB大学生创新大赛决赛

ABB中国有限公司

创新

创业

Ⅱ级甲等

201311

2014

认定

3

航天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探测创新设计竞赛

校团委

创新

创业

Ⅲ级甲等

201111

2013

认定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工作组织管理办法》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活动级别认定办法》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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