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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8 浏览次数:518 作者:文/astro-jx     编辑:审核:

根据《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学院务必在2017年6月13日17点前完成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系及指导教师应加紧组织、指导,督促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的网上提交和打印装订工作,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规范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保证“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学生毕业设计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毕设材料提交、打印装订及归档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二、毕业设计团队应有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总报告,总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论述完整。团队中每位学生应有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

三、各系组织学生签署《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附件二)。

四、各系应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材料准备等事项。上述事项应及时通知到指导教师和学生。

五、各系可采取以下形式组织答辩:

1.评优答辩组:经学生申请、指导教师推荐获得参加评优答辩资格的学生,学院可组织其参加评优答辩组答辩,答辩组至少由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普通答辩组:不参加评优答辩的学生,学院可组织进入普通答辩组进行答辩。

3.公开答辩组:无论是否参加评优答辩,任何学生都可以进入公开答辩组进行答辩,学生名单由各系确定。

六、各系应加强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成绩评定工作的指导,保证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学院基于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并结合学校规定的成绩分布比例要求(“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参加答辩学生总数的15%,不得超过20%;“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进行调整,最终评定毕业设计成绩并向学生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务处学籍科。具体成绩评定要求见附件三。

七、各系应按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工作办法》的要求,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中按3∶1的比例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数每个学院不超过5个。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应在“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四)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附件五),因获得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将会被提交图书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据库,推荐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还需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设计)使用授权书》(附件六)。

九、具体时间安排:

1.  6月2日前,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网上提交;各学院完成毕设论文抄袭检测,提交一份《XXX学院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报告》,学校将组织督导组抽查学院论文抄袭检测情况,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规避检测等不端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毕业设计答辩资格;

2.  6月2日前,外审学生应提交送审论文至jubeibei@nuaa.edu.cn,格式为:pdf,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论文名称,如: 011390101_张三_基于******的研究。送外审学生名单届时另行通知。

3.  6月5日前,各系在“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分组以及本院答辩的安排工作,原则上答辩时间不得早于6月8日,并请填写《毕业设计答辩安排表》 (附件七)电子版提交至jubeibei@nuaa.edu.cn,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务处,经教务处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4.  6月12日前,学生需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打印、装订和归档工作。毕业设计封面、材料袋等至指定地点购买、装订。明故宫校区:工作时间(上午8:00—11:50,下午14:00—17:20周六、周日不上班),西大门收发室背面(西大门外右手边);将军路校区:工作时间(8:00—16:00周六、周日不上班),工程训练中心一楼(印刷厂);

5.  6月13日前,学院应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并完成毕设成绩公示。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和评语须在13日17点前全部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否则将影响学院成绩评定和学位审核工作;

6.  未能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或没有通过答辩的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或重新准备后,经学院审核同意,可向院级毕设工作指导小组申请补答辩,补答辩的时间至少在正常答辩的两周以后;

7.  6月13日17点前,学院完成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工作,公示结束后,在“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上报工作。同时学院打印成绩汇总表一份,经系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科。另外,学院应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或优秀毕业设计团队的推荐上报工作;

8.  6月19日前,学院应完成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9月30日前,学院应完成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工作,并补充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凡9月底之前不能按期完成的学生应参加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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