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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1 浏览次数:487 作者:文/astro-jx     编辑:审核: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是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和教学评价的基本依据。现就编制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学院应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优化与完善“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

2.学分要求:学专业自主确定各专业学生符合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原则上理工科类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不高于180学分,文、法、艺术、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不高于170学分。

3.实践教学:确保实践教学在专业总学时中的比重。理工科专业不少于25%,文、法、艺术、经济、管理类专业不少于15%。

4.毕业要求:工科类专业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应对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完善和提升本专业的毕业要求。

二、工作规范

1.充分发挥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咨询、指导和监督作用。凡涉及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或必修课程调整的,应提交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

2.工科类专业培养方案需广泛征求社会、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意见。

3.教务处负责对通识教育平台、学科拓展平台以及实践能力培养平台的必修课程及其学分学时要求等进行形式审查。

4.落实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学院的主体责任,加强校院、院院间的沟通协调;教务处做好服务与指导。

三、工作安排

请各专业将调整好的2017级教学计划及学习指导书6月25日前提交至jubeibei@nuaa.edu.cn,谢谢您的配合,如有疑问,可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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