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学院严格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实施办法》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了航天学院具体的评优评奖细则,细则如下
第一章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级、标兵(先进)宿舍评定
●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级、比例及分配名额
普通本科生:
一等奖2500元/年,3%;二等奖1500元/年,5%;三等奖1000元/年,22%。
中乌联合培养班(考核通过者):
一等奖2500元/年,30%;二等奖1500元/年,30%;三等奖1000元/年,40%。
●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等奖:
(1)素质能力测评报告中基本素质评价达到10A2B;
(2)学习成绩位次列本专业学生15%以内;
(3)素质能力测评报告中专业学习知识评价和实践项目评价加权总分顺次排序。
二等奖:
(1)素质能力测评报告中基本素质评价达到9A3B;
(2)学习成绩位次列本专业学生30%以内;
(3)素质能力测评报告中专业学习知识评价和实践项目评价加权总分顺次排序。
三等奖:
(1)素质能力测评报告中基本素质评价达8A4B;
(2)学习成绩位次列本专业学生50%以内;
(3)素质能力测评报告中专业学习知识评价和实践项目评价加权总分顺次排序。
素质能力测评报告中专业学习知识评价和实践项目评价的比重:素质能力测评报告中专业学习知识评价所占比重75%,实践项目评价所占比重25%。
●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测体系
实践项目评价细则见《学生手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素质能力测评报告》实施说明。
特别说明:对于难以认定等级或得分的,需测评小组综合考虑,得出一致意见。
●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流程——班级初评
班级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组成:部分班委+学号尾数为5/15/25的学生,其中男班长担任组长,团支书担任秘书长。每小组成员不宜超过9人,7人为宜。
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测评小组按照测评细则进行班级初评。班级应在学生辅导员指导下,测评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在审查学生本人自评材料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班级学生工作记录、学习成绩表和学生日常表现以及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等,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素质能力测评报告》内容对学生的素质能力进行评定。
班级评定完毕以后,将材料上报辅导员处,辅导员对学生基本素质评价模块的等级进行再次审核与调整。
●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流程——预公示
班级初评结束和辅导员审核结束以后,对初评结果进行整理,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布,广泛听取意见。
对学生提出异议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合理的意见要采纳并认真检查、修正。预公布时间为三天。
如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与评审小组组长及秘书一同前往辅导员处进行修改与裁决。
上述修改与裁决有且仅有一次,如评审小组与辅导员均同意,则修改分数生效,否则不对分数做任何修改。
● 三好学生(标兵):评定比例、条件及分配名额
(一) 三好学生的评比
1、评比比例:
各学院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参加评比学生总数的15%。
2、评比条件:
(1)当年获三等以上(包括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2)基本素质能力达8A4B。
(二) 三好学生标兵的评比
1、评比比例:各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人数不超过参加评比学生总数的0.5%,不足200人的学院(年级)按200人计。
2、评比条件:
(1)符合三好学生评比条件,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年级前列,且被学生公认为学习榜样;
(2)当年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3)基本素质评价达10A2B。
● 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比例、条件及分配名额
(一)评比比例
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参加评比学生总数的5%。在校、学院各学生群众组织工作的学生干部,分别由校团委、学院分团委向各年级推荐,各学院要充分考核被推荐的名单,学校将根据情况增加一定的名额。
(二)评比条件
(1)参照三好学生评比条件;
(2)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较强,在建设良好校风、班风、学风活动中成绩显著,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望;
(3)担任学生干部时间满一年;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与“三好学生”称号可兼得。
● 标兵(先进)班级:评定比例、条件及分配名额
(一)评比比例
各学院先进班级数不超过参加评比班级数的20%。
(二)评比条件
(1)班级制度完备,班会、班委会正常,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2)班、团干部班子齐全,工作积极肯干,踏实而富有创新;全班同学紧密团结,凝聚力强,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蓬勃朝气;
(3)班级文化浓郁,学风优良,课堂出勤和自修情况良好,班级平均成绩和各项通过率在年级中名列前茅,不及格率、延长学习年限率、退学率低;
(4)全班学生中无严重违纪现象;
(5)班级经常创新性地开展一系列有利于班风、学风建设的活动,并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的各类活动,班级个人和集体成绩显著。
(三)参评标兵班级的集体须成功申报学校学风建设特色班级创建,标兵班级的奖励金额为2000元/班。申报班级需填写《标兵班级申报审批表》
● 标兵(先进)宿舍:评定比例、条件及分配名额
1、先进宿舍申请条件:
(一)宿舍成员自觉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关心事实,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
(二)宿舍成员团结友爱,相处和睦,共同进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良好的宿舍文化。
(三)宿舍学习氛围浓厚,成员成绩优良,无挂科。
(四)参评先进宿舍的集体须参与过学校学风建设特色宿舍创建的申报。
2、宿舍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先进宿舍:
(一)有任何违纪记录,包括考试作弊、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公物、被投诉扰民等。
(二)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安全事故。
(三)留宿外人;在宿舍进行商业活动。
(四)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参加任何宗教、封建迷信活动。
(五)无故欠缴住宿费、学费。
3、标兵宿舍由各学院推荐的先进宿舍通过校级公开答辩产生,共10个。参评标兵宿舍的集体须成功申报学风建设特色宿舍。
4、先进宿舍奖励为200元/舍,标兵宿舍奖励为1000元/舍。
第二章 校长(年度)特别嘉奖申报及评定
序号 | 奖项名称 | 素质指标 | 举例 |
1 | 担当奖 | 责任意识、诚信、参与意识、担当 | 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集体负责、对社会负责 |
2 | 鸿鹄奖 | 理想信念、自强不息 | 心怀梦想并勇于追逐梦想、坚持梦想,不懈奋斗 |
3 | 笃学奖 | 学习风气、学习力 | 学霸奋斗史or学渣逆袭史 |
4 | 知行奖 | 实践能力 | 把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实践、科学研究、创业就业中 |
5 | 求是奖 | 求是精神、批判性思维、创新能力 | 在学术、科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重大突破 |
6 | 达礼奖 | 文明礼仪 | 尊师爱友,尊老爱幼,懂礼仪,讲文明 |
7 | 励志奖 | 自立自强、责任意识、理想信念 | 家庭贫穷、疾病折磨、命途多舛者的乐观奋斗史 |
8 | 思辩奖 | 表达能力、思维能力 | 善于表达、敢于表达、乐于表达 |
9 | 百花奖 | 文体素养 | 热爱体育或艺术,并在体艺方面有所专长或突破 |
10 | 博世奖 | 国际视野、包容气度 | 关心时事,博览世界,对中西方的文化有了解和认识 |
11 | 方圆奖 | 法律意识 | 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 |
12 | 精英奖 | 综合素质 | 全面发展 |
● 奖项设置
● 申报及评定
此奖项评选基本参照《学生手册》中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年度)特别嘉奖”实施办法》要求组织进行。
1)学生根据个人的特长与优势自主选择申报类型,填报《校长(年度)特别嘉奖申报表》;
2)各学院在学生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须组织院级公开答辩活动,择优产生学院年度特别嘉奖推荐学生名单;各学院推荐上报限额为6-8人【单个类别可申报多人,但学院总申报奖项类别不得少于6类】;
3)各学院可在原有年度特别嘉奖推荐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校长(年度)特别嘉奖的奖项序列择优推荐2名国家奖学金或特别奖学金获得者,这类学生与年度特别嘉奖推荐学生共同参与评审,竞争校长特别嘉奖答辩资格。该类学生不占学院原有年度特别嘉奖的推荐名额,如通过评审学生获校长特别嘉奖答辩资格,并通过答辩获校长特别嘉奖,则其国奖或特奖与校长特别嘉奖荣誉兼得,奖金以最高奖项发放。
4)被推荐年度特别嘉奖的学生准备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重点突出2015-2016学年度的主要成绩和表现;
5)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学校年度特别嘉奖名单和校长特别嘉奖候选名单;
6)学生处组织校级公开答辩,确定校长特别嘉奖学生名单。
7)校长(年度)特别嘉奖奖金与其他类别奖学金不可兼得,荣誉兼得。
● 细则说明
1、在籍本科生。
2、具有坚定政治立场,思想上要求进步。
3、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年获三等以上(包括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均可参评“年度(校长)特别嘉奖”。
5、有特殊贡献者,可破格参评。
6、奖金数额:年度特别嘉奖:3000元/人;校长特别嘉奖:10000元/人。
第三章 学生优秀团队、体育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学业精进奖申报及评定
● 学生优秀团队申报类别
(一)科技创新类优秀团队:团队成员具有共同的创新价值追求,孜孜不倦的学习氛围和争创一流的学习精神;具有强烈的创新动机,对在学习中产生新的思想理论和实践方法抱有热切的追求;具有较强的辐射力,能够激发更多的学生进行探究式学习,努力提高知识层面,推动校园学风建设;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科技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校内外产生较为突出的社会影响力。
(二)体艺竞技类优秀团队:团队成员具有共同的体育爱好和艺术兴趣;能够积极弘扬和推动校园体育、艺术文化氛围,带领更多同学积极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养;积极参加校内的体育、艺术赛事或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在校内外产生较为突出的社会影响力。
(三)学风引导类优秀团队:团队成员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习惯和方法;团队和个人具有合理的学习计划和学业规划;具有主动服务同学的意识,能够协助老师在班级、年级或学院中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学风建设;能够积极参与学风互助行动,主动开展帮扶活动,带来更多同学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活动成效显著,帮扶效果明显。
(四)自主服务类优秀团队:团队成员具备良好的自主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完备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团队目标清晰,团队氛围融洽;能够结合学校、学院相关工作布置和学生实际需求,主动开展相应服务活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服务绩效显著。
(五)创业实践类优秀团队:团队成员具备良好的创业意识,具备开展创业项目所需基本的技术能力和经营管理知识;团队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团队各项制度齐全;团队的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应用价值。
(六)其他类优秀团队:在科技创新、体艺竞技、学风引导、自主服务和创业实践5个类别以外的,取得了一定成绩,在社会上、校园内产生积极影响的学生团队。
● 学生优秀团队申报及评定
为契合我校“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鼓励学生在团队合作中培养团队热情,在科学探索中激发创新精神,我校在确保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各类个人奖学金的主导地位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了对优秀团队的表彰,对于在科技、体艺、实践、自主服务、创业实践等某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团队授予学生优秀团队的称号,促进优秀学生群体不断涌现。该奖项目前暂设科技创新、体艺竞技、学风引导、自主服务和创业实践5个类别和1个其他类别。
1)学生优秀团队申报可以由学校部门、学院推荐,也可以由学生团队自己向学生处申报(可以面向于跨学院组成的团队)。
2)申报材料见《优秀团队申报审批表》,学院汇总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处负责组织校级公开答辩和评审,确定优秀团队名单。
3)优秀团队的奖励金额为2000元/队。
● 少数民族学生学业精进奖
为鼓励我校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全面综合发展,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学校出资设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少数民族学生学业精进奖。
1)少数民族学生学业精进奖的奖励对象为来自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的少数民族本科生。少数民族聚居区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划定设置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通知附件10中有具体名单)。
2)少数民族学生学业精进奖主要用于奖励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成绩进步显著,本学年度学习成绩绩点相较上一学年进步大于30%的少数民族学生,其中2013级学生下学期的成绩绩点相较上一学期进步大于30%的少数民族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学业精进奖,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得参与该奖学金申请: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2门主要课程(必修课、选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参加宗教活动;
(5)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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