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学生崇尚科学、追求卓越的志向和兴趣,引导学生关注相关学科前沿问题,探索相关领域中的难点与热点问题,学校设立本科生创新实践工程自由探索计划,自由探索计划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详见《本科生创新实践工程自由探索计划管理办法》(校教字〔2014〕192号)。现启动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实践自由探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 选题要求
选题不受传统模式束缚,形式上有突破,内容上有新意,鼓励与众不同,倡导标新立异。
突出创新性和原创性,具有较大的自由度、灵活性。
探索性强、风险高的允许失败。
项目要有相对明确的研究内容和目标,实施时间可根据其研究内容决定,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鼓励项目分步骤、分阶段持续深入探索研究,力争能够取得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成果。具有一定市场应用价值的项目将推荐至学生处创业指导部进行创业孵化。
2. 选题来源
(1) 学生或学生团队结合志向兴趣自主提出;
(2) 教师与学生结合学术研究前沿共同提出;
(3).校内外研究机构结合科研发展趋势自行设立;
(4).主题创新区根据研究主题提出。
3. 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申请者须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能合理安排时间,鼓励低年级学生积极申报。
(2)申报成功后不得以考研、就业、准备出国等理由延期或中止。参加院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有创新实践项目终止记录的学生(含主持人和参与成员),原则上自项目终止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3)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且每人参与此次自由探索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个,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须设组长1人。鼓励跨学院、跨年级、多专业、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
(4)项目可配备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热心指导学生开展自由探索研究,能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实验条件,原则上每个指导教师指导此次自由探索计划项目数不超过2个。鼓励各申报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二、工作流程:
1.提交申请: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24日
本次申报使用创新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学生登陆后在网页上填写项目相关内容,并填写此通知附件中的《自由探索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后上传到系统附件中,来源于主题创新区的项目需根据附件5中的主题创新区名单,明确具体的创新区。提交申请后联系指导教师登陆系统进行审核,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和附件3,务必认真阅读。由于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如有任何系统运行问题请及时反馈(Tel:84892737,Email:zyzhao@nuaa.edu.cn,QQ:1465717391)。
2.评审:2017年10月下旬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和评审。根据项目选题原创性和创新性、研究内容探索性、研究目标明确性、申报书撰写规范性、经费预算合理性,确定立项项目,并针对项目研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实施条件提出修改意见。院工作组负责审批立项名单和经费资助额度,并上报校工作组备案。
3.立项:2017年11月上旬
学校公布自由探索计划项目立项结果,各管理单位组织立项项目团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由探索计划项目立项任务书》,明确项目研究时间、预期目标、经费使用计划、过程检查安排、结题验收标准等。具体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4.过程检查:根据各项目立项情况分批次进行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所有立项的项目执行情况统一进行过程检查,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工作完成情况、阶段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提出项目进一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5.结题验收:根据各项目实施时间分批次进行
项目完成后须撰写项目总结报告,汇总研究结果(包括实物、软件、相关论文、设计说明书、专利等),经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验收。探索性强、风险高的项目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目的,且能够证明已经勤勉尽责履行项目研究计划的,经专家评议,学院批准,可以按照相关程序给予项目结题。
欢迎各位老师、同学积极申报。
联系人:鞠蓓蓓
联系电话:84896340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航天学院
邮政编码: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