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教师、各项目组同学:
经学院精心组织、学生积极申报、专家认真评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我院立项校级项目21项,现将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组长须于3月15日前登陆创新实践项目智能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合同书,填写预期研究成果后在系统中提交即可,其他项无需填写,无需提交纸质版。
2、学校和学院将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项目自立项起,除常规的4月份开题答辩、10月份中期检查和3月份结题答辩外,校、院工作组将不定期抽查项目运行情况。学校实施级别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和完成质量调整项目级别,过程运行良好和结题时取得较为突出成果的项目,可升级成省级或者国家级。
3、项目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运行,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立项项目组组长须加入“航天学院2020大创通知群”,所有过程管理通知将会在群里发布,QQ群号码:463647993。项目经费将下拨至学院,由学院负责项目财务授权、经费审核报销,过程检查、验收等工作,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学院项目管理张老师。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可参见教务处网站本科生服务大厅“创新实践工程”模块,也可关注南航创新荟微信公众号:NUAAInnovation,帮助项目了解运行过程中的各类管理流程、规定。
4、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2020年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运行和结题时应总结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挖掘市场潜力,撰写商业计划书,提出创新成果产业化思路或设想,参加当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5、各项目应切实开展项目工作,充实研究方案,制定研究计划,合理安排项目进展,积极利用校内外资源,力争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立项为省级或者国家级项目,结题时应有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
6、疫情期间,请各项目组加强与指导教师的沟通,通过WELINK、腾讯会议、ZOOM等实时交流指导。
7、学院大创工作联系人:张老师,84896340。
航天学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航天学院
邮政编码: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