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9级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结合本院的实际,特成立2019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并制定航天学院2019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2019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简称“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盛庆红
副组长:林 晓
组 员: 董洋洋 王 博 高有涛 冯果果
秘 书: 唐翠娥
2、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根据文件及通知要求,负责本学院2019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动员、申请组织、条件审查、初选公示等工作。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本科一年级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4、定向、委托培养或获得义务类、定向类奖学金等学生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须经定向、委培或设奖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转专业;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飞行技术等受限专业的;
(2)有转学经历的;
(3)在校期间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在休学或停学期间的。
6、申请学生应获得第一学期全部学分,且必修课程无补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5%。
7、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还应获得第二学期全部修读学分,且必修课程无补考、缓考,一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
8、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学生是否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由学院视情况决定。
9、各专业转入人数为该专业一年级学生人数的20%。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1、5月13日17:00前: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组,按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教务系统完成提交,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5月15日8:00—5月19日17:00:学生在新教务系统上提交申请。
3、5月21日17:00前:学院在教务系统完成转专业学生申请审核。
4、5月22日—6月2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所有志愿的学生组织考核,按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后,在新教务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
5、6月8日前:经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教务处按相关文件规定审核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当学期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7、下学期开学前进行学籍异动,学生学籍异动后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选课。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学院按照志愿顺序确定转入专业。
2、因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核工程类、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和长空学院航空航天类为大类培养,学生转入时应选择大类,在转入该大类后统一参加后续的专业分流。
3、学生应在新教务系统—学籍信息—转专业申请处进行申请,申请原因请简要填写,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五、咨询电话
025-84895763(52112928)唐老师
航天学院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2020年5月9日
航天学院本科生转专业(优秀生类)人数申报表
学院 | 专业(方向) | 该专业(方向) | 可转出 | 可转入 | ||
所占比例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
15 | 航空航天工程 | 62 | 35% | 22 | 20% | 12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4 | 35% | 15 | 20% | 9 | |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 41 | 35% | 14 | 20% | 8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航天学院
邮政编码: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