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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浏览次数:1907 作者:张杰 编辑:张杰审核:

各位老师:

现转发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30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校师发字〔2017〕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9年9月以来新入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辅导员(进校前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不参加培训);

2.2016年9月以来入职从事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因故未能参加前次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辅导员;

4.以往参加岗前培训考试科目未完全合格的专任教师、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我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含2020年教师节寄语)、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按培训活动举办主体分为省统一培训和校本培训两个模块。

三、培训方式

1.省统一培训:《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五门课程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线上培训网址链接、操作方式、账号和密码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由教师自主在线学习。线上自主学习不足110学时的教师将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账号在一年内有效。

2.校本培训:学校面向新教师实施“启航计划”,举办“新教师研习营”,重点开展校史文化传承、师德师风教育、国防军工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智能素养提升等培训及实践活动,采取“学时+积分”考核办法。教师根据中心公布的校本培训课程安排,通过“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服务平台”(网址:nwp.nuaa.edu.cn)自主报名并全程参加学习(含网上报名、到课签到、下课签到、作业提交,培训学时、积分认定等)。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院内报名工作须在10月10日下午17:30前完成。各教师须将以下材料报送学院教学办A309室。

《2020年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nuaaerzhang@163.com。其中:补考报名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补考”,并将已通过的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符合免考者在相应科目栏注明“免考”,同时提交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五、免修与免考”部分)。

参训人员一寸照片一张(请在照片背面标注学院、姓名)。

2.培训时间

省统一五门课程培训。从新教师获得培训账号起一年内均可参加网上自主学习,网络学习未达110学时的不能打印准考证。

校本培训与个人学习。新教师自报名参加岗前培训起一年内完成至少28学时课程(含学院安排的8学时课程),且受训积分累计达到48分,并提交《微课作品》和《校本培训心得体会》,即可获得《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

3.考试时间:暂定2021年1月9日-10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五、免修和免考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培训对象可以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为非指定低学段专业(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下同)。

(2)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非指定低学段)。

(3)全日制教育硕士(非指定低学段)。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1年11月发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别标准(修订稿)》进行鉴别。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除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教育学原理” “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学》一门课程;如研究生阶段(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心理学》一门课程。

3.免修需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各学院审核汇总后经人事处初审后于10月7日前统一报教师发展办公室。

六、有关说明

1.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开展报名组织工作。

2.学院提交的参训人员名单,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公布。

3.今年首次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和参加补考的人员,都要参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的培训和考试。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是新教师(2016年9月1日后入职)申请教师资格、任课资格、综合评估和申报校级教改课题、教学评奖的必备条件之一。

5.学校承担新入职教师首次报名受训的所有费用,含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因课程补考产生的后续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等均由教师个人承担,并以现金方式由学校代收后交至江苏省师资培训中心和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6.培训费、考试费:每科培训费80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每科考试费20元。教材费:《高等教育学》45元/本,《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本,《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元/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元/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由考生自行通过其它渠道购买。


工作联系人:张杰,025-84896340,nuaaerzhang@163.com,A309室;


 

附件:附件1:2020年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免试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说明.docx

  


航天学院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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