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教学优秀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师课程教学评价与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 〔2014〕128 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表彰奖励在一流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坚持立德树人、潜心育人,探索智能教育、践行智慧教学、推动课堂革新,在一流课程建设中业绩显著、师生公认、示范性强,为学校人才培养能力持续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贯彻“综合评定、师德为先、聚焦教学、业绩显著、师生公认”的评选原则。
2.遵循“数据驱动、专家评议、择优遴选、学院把关、充分公示”的工作程序,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统称为“学院”)在坚持原则和完善程序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工作方案。
3.建立校院两级工作机制,学校负责宏观调控,学院负责院内评选和推荐工作。
4. 紧密结合教学工作开展推荐评选活动,优先从立德树人有成效和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的教师中产生。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一)奖项设置
2019-2020学年教学优秀奖设置优秀教学奖、教学创新奖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共三个奖项。
优秀教学奖主要奖励在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专业建设(包括教材等教学资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含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和指导学生科创活动等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教师。优秀教学一等奖不超过15名,奖金3万元/人;优秀教学二等奖不超过50名,奖金1万元/人;优秀教学一、二等奖的总名额不超过60个。
教学创新奖主要奖励积极开展课堂教学革新工作、先行探索基于数据驱动的智能教育与智慧教学、实施过程性考核为主的课程教学改革且有示范作用的教师。教学创新一等奖不超过10名,奖金2万元/人; 教学创新二等奖不超过30名,奖金1万元/人。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主要奖励在教学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热心服务、勇于创新的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不超过10名,奖金1万元/人。
(二)名额分配
1.优秀教学一、二等奖:优秀教学一、二等奖的60个名额按教学工作量编制进行分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各学院按分配名额推荐。各学院可择优推荐1-2名教师参评优秀教学一等奖,若推荐2名须排序。
2.教学创新一、二等奖:总名额不超过40个,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选。学院不限推荐名额。
3.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总名额不超过10个,各学院及教学管理相关部门最多推荐1人申报,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4. 优秀教学奖、教学创新奖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不可兼得。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评选范围
1.优秀教学奖和教学创新奖的推荐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及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专任教师),优先推荐在抗疫期间倾心关爱学生、积极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
2.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范围包括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以及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优秀教学奖申报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潜心育人。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德修身,爱岗敬业,关心学生和青年教师发展,积极参加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创建工作,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精品课程平台建有一门以上完整的课程资源。
2.近三学年每年主讲一门不少于32学时的课程,教学工作量饱满,在指导学生开展科创活动或指导青年教师发展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标志性成果。
3.2019-2020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所授课程均为院内排名前60%,且至少一门为院内排名前30%。近三年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中每年均有课程为院内排名前30%或2019-2020学年所有课程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均为院内排名前30%。
(三)教学创新奖申报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潜心育人。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德修身,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积极参加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创建工作。
2.2019-2020学年至少主讲一门不少于32学时的课程,教学工作量饱满,在指导学生开展科创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标志性成果。
3.2019-2020学年实施智慧教学的该门课程教学评估中,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所授课程为院内排名前40%,主讲的其他课程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排名不得位于院内后30%。2019-2020学年该课程使用雨课堂、超星等软件、平台或工具,课堂活跃度排名位居全校前100或院内前8。若使用其他智慧教学软件、平台授课,需提供教学全过程数据,由学校进行审定。
(四)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基本条件
1.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管理育人工作,服务意识强,业绩良好并得到师生公认。
2.熟悉教学管理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工作的规划、部署和计划,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结合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并实施了一项以上具体改革措施,实践效果良好。
4.申报该奖项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还应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教师发展、教学评估、教务管理、学业预警、机制建设以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工作中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四、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16日前的工作:
(1)各学院完成评审方案。
(2)组织专任教师填写《教学业绩测评表》(详见附件2)、《优秀教学奖申报表》(详见附件3)、《教学创新奖申报表》(详见附件4);组织教学管理工作者填写《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5)。
(3)学院安排专人对申报者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组织申报、展示、答辩和评审,公示学院结果(公示文档同时报校教学评估办公室)。
2.2020年12月24日前的工作:
(1)各学院将教师个人填写的《教学业绩测评表》、《优秀教学奖申报表》、《教学创新奖申报表》以及《学院评选推荐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6)、《学院推荐优秀教学一等奖教师教学业绩测评分数汇总表》(详见附件7)和《学院评选组织工作总结表》(模板详见附件8)(纸质1份和电子档)报教学评估办公室(本部综合楼1025室)。其中“优秀教学奖”与“教学创新奖”材料分列排放。
(2)将《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1份和电子档)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本部综合楼416室)。
3.2020年12月下旬的工作:
学校设立“校教学优秀奖评审委员会”,对优秀教学一、二等奖和教学创新一、二等奖、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4.2021年1月上旬的工作: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进行审定并由学校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选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展示、答辩和评审,确保评选程序公开、评选标准公平、评选过程公正、评选结果公示。
2.各学院在评选工作组织中要坚持“课程教学评估优秀是门槛、改革与建设业绩是标杆、教学示范是关键”的明确导向,将师生公认、业绩突出、示范性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3.获优秀教学一等奖和教学创新一等奖的教师,下学年(2020-2021-2,2021-2022-1)期间所上的课程,应开放课堂允许其他教师观摩听课学习。 获教学管理创新一等奖的管理人员,应在所在群体中作管理创新经验交流。
4.各学院要将教学优秀奖评选与教师发展培训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谋划,充分发挥获奖者的教学示范和标杆引领作用,认真做好教学观摩公开课、教学专题讲座、教学管理研讨会的组织工作。
5.各学院拟推荐名单(含推荐参评优秀教学一等奖、教学创新奖、教学管理先进个人)须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和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网站(评奖公示专栏)公示。
六、其他
1.本文中“近三年”系指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
2.本次工作联系人:
优秀教学奖:孙彩云,本部综合楼1025室(电话84895711,邮箱pgb@nuaa.edu.cn);
教学创新奖:朱瑶丽,本部综合楼1027室(电话84891009,邮箱jsfz@nuaa.edu.cn;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杜丹妮,本部综合楼416室(电话84895740,邮箱dudanni@nuaa.edu.cn);
附件:1.优秀教学奖评选名额分配表
2.教学业绩测评表
3.优秀教学奖申报表
4.教学创新奖申报表
5.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6.学院评选推荐结果汇总表
7.推荐优秀教学一等奖教师教学业绩测评分数汇总表
8.学院评选组织工作总结表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0年12月8日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航天学院
邮政编码: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