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现就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限额
本次申报省教学成果奖的遴选范围为:我校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近年来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省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3.成果的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底。实践检验时间是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
4.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并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提交到学院(或单位),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具体要求:
1.《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一份)。
2.《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文件按“报送单位-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申报书”格式命名,例如:“01院-***-申报书”。
3.《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文件按“报送单位-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总结”格式命名。
4.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支撑材料(电子版一份,需编印目录),文件按“报送单位-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格式命名。
四、时间安排
1. 4月21日前,请各申报团队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教学办A309,电子版发送至nuaaerzhang@163.com。
2. 4月23日前,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将同意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3. 4月底,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届时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依据排序先后确定拟推荐成果,并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然后按照相关要求报送省教育厅。
五、其它
学院工作联系人:张杰 电话:84896340
学校工作联系人:冯雨薇 钱钰 电话:84895740
附件: 附件1: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航天学院
2021年4月9日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航天学院
邮政编码: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