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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年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次数:1268 作者:张杰 编辑:张杰审核:

各项目组: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2021年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定工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项目。

一、检查对象

全部2021年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在研工程实践项目。

二、检查内容

结合项目申报和培育情况,检查项目研究进度,主要包括:

1.审核项目研究方案、计划等的合理性、技术路线的可行性;

2.审核项目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3.检查项目前期工作与计划目标的符合度。

三、材料准备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初期检查表(见附件)电子版。请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立项评定表的填写,要求表达清晰简洁。

2.如果已有阶段性成果,例如研究或设计方案、图纸,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不需要纸质版)。

3.各项目组准备答辩PPT,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研究内容、方法、研究过程、特色或创新点、阶段性成果、项目进展等内容。要求突出重点、简洁明了、特色鲜明。PPT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524日(周一)下午17:00,项目团队将初期检查表、成果资料和PPT打包发送航天学院工作组邮箱nuaaerzhang@163.com,文件命名方式为:[管理单位编号]-[负责人姓名]-创新/校企-立项评定,例如“01-张三-创新-立项评定,邮件主题为“[管理单位编号]-[负责人姓名]-立项评定

四、项目评审

学院工作组通过线下答辩方式进行评审(预计为27-30日,具体时间、地点在航天学院大创通知、交流群发布,QQ群号码463647993)。

根据分配名额评选确定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示范主题创新区所属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单独分配名额。项目组以书面形式展示研究结果的能力,即初期检查表的填写、PPT制作情况将作为评审标准之一。

2021年起,新增重点支持领域项目4(支持领域详情见附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从推荐的国家级项目中产生,学院推荐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个项目。

531日上午12:00,院工作组将评审结果报送到校工作组,校工作组汇总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名单,请各项目组关注。

此次评审确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将作为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报送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校工作组将组织入选项目团队按要求填报项目信息,请各项目团队关注后续通知(为方便短信通知,务必确认初期检查表和创新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中负责人联系方式正确)

五、项目要求

1.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方可申请结题:

1)论文被核心期刊录用、发明专利已受理或者软件著作权已授权,项目团队成员排名1-2

2)项目团队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Ⅱ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并获得第1-3等次奖项。

3)制作的实物作品或者编写的软件系统可实现预定的功效,并获得评审专家认可。

2.项目立项后,校工作组将不定期抽查项目运行情况,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完成质量动态调整项目级别。过程运行良好和结题时取得较为突出成果的项目可升级成省级或者国家级,进展缓慢和结题成果一般的项目将降级。

3.无故中止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任何创新实践项目,并在校创新实践积分管理系统(本科生创新实践积分制将于20216月起实施)上标注为“此项目被中止”。

4.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2021年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运行过程和结题时应总结相关研究成果和创新创业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挖掘市场发展潜力,按要求撰写商业计划书,提出相关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的思路或设想,参加当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学院联系人:教学办  张老师  84896340  将军路校区D11-A309室

学校联系人:实践与培养科 周雯娟 84892754


附件1:2021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清单.xlsx

附件2:学院大创管理工作组联系方式.xls

附件3:2021年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初期检查表.doc

附件5: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航天学院

 20215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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