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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4-09-05 浏览次数:208 作者:文/astro-jx     编辑:审核: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4]127号)的要求,航天学院201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于2014年9月全面展开。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卫东

副组长:于  敏

组  员: 王志瑾  李  爽  盛庆红  闻 新  全荣辉  管永星

秘  书: 鞠蓓蓓  谭  蕾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负责本学院2015届本科学生推免工作的宣传动员、申请组织、条件审查、初选公示等推荐工作。

二、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2015届航天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为28人,2013-2014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且本学年考核合格、成绩优异并给予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17人,特殊专长给予推免资格1人,另有10个名额按学院推免细则分配。

本届推荐名额不设置校内和校外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推免名额中,除15名中乌航天班推免名额外,其他2名具有本硕连读资格的学生、1名特殊专长推免资格的学生和另外10名面上推荐的学生,排名并列的学生综合其他因素考量排名先后。

2.推免名额分配为探测制导与控制专业4 名,信息工程专业 3 名,空间科学与技术3名。

3.鼓励推免生申报我校研究生和直博生。我校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相近专业和理科申报工科专业的我校推免生,并给予全额奖学金。

注:

1.若面上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推免,该推免名额则顺延至该专业其他学生。

2.排名并列的学生,综合考量参与科创项目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确定排名先后。

3.未获得推免名额的其他优秀学生,可另申请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简称“专长潜质”)推免名额、跨学科培养推免名额、研究生支教专项计划(简称“支教专项”)三类推免名额。“专长潜质”推免名额、跨学科培养推免名额和“支教专项”推免名额单列,单独申报,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不占学院28人的推免指标。

三、推荐条件

201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条件应满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本科生推荐工作的暂行规定》(校教字[2005]126号)中第三条的要求。现将推荐条件的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所有学生均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需通过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2013-2014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学年考核须合格。

3.除具有本硕连读资格的学生和获得特殊专长推免资格的学生外,其他推免生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应高于3.5(含3.5),按照必修课绩点排名,结合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或奖学金择优推荐。

4.CET4成绩,要求必须达到480分。

四、工作程序

1.推免工作于2014年9月全面展开,按照学院动员、公布推免细则、学生申请、条件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学院公示和学校评审、学校公示等工作程序进行。

2.学院制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细则,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后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并将学校和学院的推免政策及时准确传达至学生和导师,做好政策的解读和咨询工作。

3.学院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将拟推荐名单(推荐报名册纸质和电子版)上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并附推荐材料。审核后的名单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3日。

4.拟推荐“专长潜质”的学生,应填写《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推荐信息表》;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应填写《研究生支教专项计划学生推荐信息表》;拟推荐“国防专项”的学生,应填写《国防科工专项计划学生推荐信息表》;连同推荐的有关说明、证明(包括教授推荐信)等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组织综合考核。学院负责公示推荐材料,公示期为3日。

5.校推免领导小组确定“专长潜质”、“支教专项”和“国防专项”的拟推荐名单。

6.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和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7.推免学生于推免报名前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查询并核对本人学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如有问题应尽快联系教务处。

8.推免学生必须持学校发给的推免生校验码登录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到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现场采集图像。

9.推免学生申请表(供学院参考)、推荐表,“专长潜质”、“支教专项”、“国防专项”学生推荐信息表和推荐报名册(电子版),在教务处网站主页“推免工作”栏下载,上报材料可通过校园网传送,联系邮箱地址:pansr@nuaa.edu.cn

五、相关事项

1.学院对同一学生在“学院”、“专长潜质”、“支教专项”和“国防专项”四类中选择一项推荐,多推则该生的所有推荐均无效。

2.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上交,学院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各种证书复印件须有学校组织单位的盖章。

3.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材料。

4.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

5.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第四学年的学习中有课程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其它有关2015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工作和报名材料整理事项将另行通知。 

 

附件: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航天学院

                                                      二○一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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