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申报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学校通知正文,并于8月29日前反馈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接受材料,学院将按照要求做好专家评审与推荐工作。
一、教材项目申报
1.1 学校项目指标及要求
面向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已申报研究生院的课程教材建设立项项目并获批的除外)。校级及以上立项教材给予专项经费,每本5-7万元(含建设经费和出版经费)。
1.1.1 重点立项
重点立项需由教师申报、学院推荐产生。原则上应由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牵头组织编写。每个学院推荐的校重点立项教材不超过2项,每个一流专业可各增加一个重点立项推荐名额(系列教材不占重点立项的推荐名额)
1.1.2 一般立项
一般立项为教师个人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1.2 江苏省重点教材项目指标及要求
1.2.1 面向本科生教材。我校推荐限额为18部,国家一流专业优先报送。学院推荐的江苏省重点教材原则上须从推荐的重点项目中产生,系列教材的单本教材也可推荐申报江苏省重点立项, 每个学院推荐限额为2-3项。
1.2.2 建设推荐:由评审出的学校2021年“十四五”规划教材重点项目遴选产生;
1.3 申报要求(学校、省级)
1.3.1 主编(第一作者)必须为我校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和教材编写经验,需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凡已开设相关课程或一年内计划开设相关课程的均可申报,校级及以上规划(重点)教材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申报。
1.3.2 申报立项的新编教材需提交不少于60%的样稿和详细目录一份(分开装订);申报立项的修订教材原则上修订内容达30%以上。
二、学校教材基地申报
2.1 建设数量:首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材研究与建设基地数量不超过5个,计划在5年内建设10个校级教材基地。
2.2 支持与保障:基地建设周期为三年。学校为每个基地每年提供不少于5万元经费支持,列入基地建设计划的教材优先纳入学校规划教材安排出版。
2.3 申报条件:申报学院拥有稳定的教材研究和建设队伍,具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基础,已出版教材在国内高校具有广泛影响。组织编写出版过具有学科专业特点的系列教材的学院优先考虑。
2.6 材料提交至邮箱:艾小燕 axy0809@163.com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航天学院
邮政编码:211106